500民工欠薪案遭遇执行难(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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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09:01 新京报 | |||
王岐山批示帮500民工尽快讨回工资,专家建议缩短执行期限 “去年这个时候,我们辛辛苦苦赚的工钱要不回,都想找开发商同归于尽,今年好不容易打赢了官司,可判决书拿到快两个月了,我们的工钱法院还没有执行回来!”1月8日下午,高建国和记者说这番话时紧锁眉头。今年33岁的高建国是安徽马鞍山500民工的代表,因依法维权打赢拖欠工资官司,500民工被评为200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近日,王岐山批示有关部门帮500民工尽快讨回工资。法院执行500民工欠薪案究竟卡在哪儿?民工欠薪案的根源何在?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市二中院去年12月5日正式立案执行,但至今仍未将500民工的工资款执行回来。 高建国说,“法院执行立案已经一个多月了,为什么还没有一点进展?”执行法官说,他们也很着急,但巨安公司的三栋楼房已被朝阳法院查封,该公司又没有别的可供执行的财产。高建国对执行法官的话感到疑惑,“二中院是朝阳法院的上级法院,难道就不能把楼房拿出一些先卖掉给我们钱?” “其实我们对500民工拖欠工资案一直高度重视,并且从快立案,采取各种合法措施尽快执行,希望能让民工们在春节前拿到血汗钱!”6日下午,市二中院执行庭庭长郑玉英说。 执行庭经过调查发现巨安公司的财产只有三栋盖好未卖的商品楼房,其银行账户上分文没有,而这三栋楼房已经被国贸成公司先案申请,并被朝阳法院查封。 二中院执行庭去年12月请示市高院协调并提出两套执行方案:一是由朝阳法院统筹将查封的楼房拍卖后优先支付500民工;另一方案是从朝阳法院已经查封的楼房里解封10套左右的楼房先期卖掉,以尽快将钱支付民工工资。 对于民工们对执行上的疑惑,郑玉英是这样解释的:“法律是有程序的,执行有执行的规定,我们必须依法办事。二中院确实是朝阳法院的上级法院,但在执行问题上,朝阳法院拥有独立执行权,我们不能干预。朝阳法院已经先将巨安公司的三栋楼房查封并委托评估拍卖,我们是不能越权解封楼房的。” 6日下午,郑玉英告诉记者,为了尽快执行500民工案,市高院5日召集二中院和朝阳法院一起开了紧急协调会,高院要求朝阳法院尽快拍卖楼房。 记者昨天从二中院了解到,朝阳法院查封的楼房于1月初评估报告出来立即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但由于被查封的楼房违规多建了3层,并且没有通过质量检验,在拍卖程序上遇到麻烦,难以拍卖。 郑玉英昨晚告诉记者,从正式立案执行以来,二中院一直密切搜集巨安公司的财产线索,上周六,该院执行法警接到线索:巨安公司老总王强开着公司的高级轿车回到其私人住宅,法警立即出动将该车扣下。法院目前已经依法将王强的私人住宅查封。 为了帮助500农民工尽快拿回工资好回家过年,二中院找到巨安公司代理律师督促其做工作。“如果王强不还钱让民工们无法回家过好年,我们也不会让他过好年!”郑玉英说,她找到巨安公司代理律师,让他把话带给王强。代理律师昨天已经答复法院,将在下周一筹集400万-500万元偿付民工的欠款。此外,法院已经制定了严密的还款方案,一旦巨安公司钱到账,这能保证每个民工拿到自己的工钱。 不少读者在网上提出,希望法院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民工务工的特点出发,从春节将到的实际情况出发,想尽办法,加快执行生效判决,决不能让清欠工作在法院“卡壳”。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刘仁文博士对这些言论表示担忧,他认为民工欠薪案应当从快,但法律有规则,不能因为感情因素而破坏执行规则。 2001年9月28日,马鞍山三建与北京国贸成工程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国贸成将其承建的北京巨安金润房地产公司京通新城G6、G7、G8号楼内外粗装修交付马鞍山建筑公司施工,500民工参与的就是这个项目,后三公司又签了补充协议,由巨安公司付劳务费给马鞍山三建。 2001年11月,高建国等500民工与马鞍山第三建筑公司签署了劳务合同,合同期一年。2002年9月工程结束后,巨安公司拖欠马鞍山三建503万余元的劳务费,马鞍山三建便接着拖欠500民工劳务费。 2003年4月,在律师的帮助下,马鞍山三建将巨安公司和国贸成起诉到法庭。同年11月17日,北京市高级法院二审判决巨安公司支付马鞍山三建503万余元劳务费。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的一名专家称,建筑业拖欠民工工资是一个连环套,深层次原因是建筑单位较多,而建筑工程相对较少,开发商为降低成本,拼命压价,建筑商为拿到项目,不惜垫本经营。据介绍,北京市大小房地产企业有2500多家,建筑企业近万家,建一个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往往只需付出少部分的钱用于买地,工程款都由建筑公司先垫付,直到主体结构完工。但建筑企业为了转嫁风险,也要求它的下游企业,如材料供应商和设备供应商垫资,同时拖欠下游施工民工队的工资。 一条欠薪链条就这样显露出来:开发商拖欠建筑商工程款,建筑商拖欠劳务企业劳务费,劳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处于这个链的最底层。一旦最上游的开发商出现资金问题,整个链条都会受到波及。处于链条最末端的民工就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让我们回过头来再看看500民工承建的那个工程。马鞍山三建雇用500民工承建的项目是2001年11月上马的,当时巨安公司和国贸成多次找到马鞍山三建北京分公司经理盛立权,表示资金困难,希望他能先垫资,并承诺在工程竣工后补齐。为了保住这个大单子,盛立权同意了。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又出现了材料及人工费用也不能按时到位的情况。 盛立权说,2002年9月10日,工程完工后,他与巨安公司进行了工程结算,经巨安公司确认,他们的装修工程人工费共计8334450元,巨安公司支付了一部分,剩余503万余元一直拖欠至今。1月6日,记者再次致电王强,他坦承不还工钱给民工确实不对,可实在是没有办法,楼房已经被查封了,现在只能等法院处理。谈到为何起初盖房时不先支付工资,等到房子盖好后就开始拖欠。王强说:“建筑公司垫资建设是目前房地产圈内的游戏规则,不仅是我,所有的开发商都这样做!” 建章立制才能堵住欠薪 截至1月5日,北京市2003年应支付农民工工资73.5亿元,目前已支付近90%,到1月15日前可基本实现100%的兑付目标。 500民工的遭遇在北京90万外来务工人员当中,在全国几千万的农民工中,是一个个案,但很多民工的经历和他们是相似的。500民工依法维权打赢了官司,对于其他民工是一个很好的榜样,但法律和制度的规范化才能真正堵住民工欠薪的漏洞。 最近,从中央到地方,纷纷出台措施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1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1月6日,北京市建委规定工程资金到位30%才能开工;1月7日,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7大部门,公布了对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意见,明确各地要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决定国家将对解决拖欠工程款不力的地区在中央投资项目和国家补助上采取限制措施,对无资金来源或资金不落实项目将不被批准施工,要求地方政府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这些规定和举措的推出,让我们看到了国家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希望。“只有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市场,才能从根源上解决民工欠薪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刘仁文博士说。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廖卫华本版摄影:本报记者王桂江(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