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商实例解说装修猫腻装修房屋小心5大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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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09:15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厦门市12315消费投诉中心2003年度所受理的案件统计结果表明:家装投诉在各类投诉中排名第三。那么家装陷阱有哪些呢?昨日,厦门市12315消费投诉中心和厦门思明区工商分局通过实例解说,总结出厦门家装市场存在的5大陷阱。 陷阱一:签约时笼统报价,施工时更换材料 案例:厦门莲花香秀里林先生装修住宅,与某家装公司签订协议时注明墙面油漆用“立邦永得丽”,这种油漆由每桶520元的永得丽面漆和每桶420元的5101型号底漆组成,但家装公司在实际施工中却面漆用“立邦永得丽”,把120元的面漆当作底漆。用这种漆做底漆,既不能防碱、又不能防潮,墙面质量没保障,房主还要多付每桶300余元的冤枉钱。 陷阱二:拟制一些不具体或可多种解释的条款 案例:刘女士与某家装公司签订一住宅装修合同协议,第六条第5款规定:“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如甲方(刘女士)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项目,视为部分违约,须向乙方(家装公司)支付减项金额20%的违约金,还须按减项金额比例支付乙方设计费(每建筑平方米40元)。实际装修中,刘女士感到原设计的主卧衣柜和书房的书架位置不合理,要求衣柜从南墙移至北墙,书架从东边移至西边。为此,家装公司依据上述条款,要收取1084元减项费。 陷阱三:设计方案时故意隐报或少报工程量 案例:黄先生委托一家装公司装修一住宅,原工程造价38998.33元,但工程做到中期,公司要他在原工程造价上追加约1万元,否则将停止施工,理由是合同规定“工程价款按公司预算,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陷阱四:合同里定高价优质装饰材料,实际用的却是价低普通材料 案例:去年6月,何女士与某家装公司签定协议里的木芯板是单价约100元一块某品牌原料,施工中该家装公司却用每块50元的杉木或杨木板代替。 陷阱五:签协议时故意埋下伏笔 案例:一家装公司的协议上就有这样的条款:装修中如原牌材料没货时,乙方(家装公司)可临时更换相同材料。这个“同”是同质量的,还是同类材料,没有写明。 作者:陈木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