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筹建SARS数据库 卫生部要求医院不得拒交病例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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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09:18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昨天,卫生部发言人透露,我国将建立一个全国范围的SARS病例数据库,所有SARS临床诊断病例的原始资料,都必须统一送交卫生部,各地SARS病例收治医院不得拒交。 今年1月1日,卫生部在其下发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流行病学、随访数据库建设及相关课题研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指出,SARS在我国发生最早,流行范围最广,发病人数最多。但我国对SARS的研究,目前还落后于防治工作需要。同时,各地区都在计划建立SARS患者数据库,缺乏统一规范和标准。 鉴于此,卫生部、科技部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的SARS个案临床病历数据库、流行病学数据库和随访数据库,在全国范围内,系统地开展SARS流行病学、临床与随访研究。其目的是充分认识SARS疫情发生、发展和流行规律,规范诊断标准和治疗方法,为科学制订SARS的防治对策提供依据。 卫生部要求各地省(区、市)卫生厅局,把本地区2002年至2003年的SARS临床病例原始资料,派专人送卫生部。卫生部统一录入后,再将资料和数据库返回;广东、北京等病例多的地区,由当地卫生厅局统一组织收集、录入送交;各地SARS病例收治医院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SARS病例资料。 据悉,卫生部将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此次项目工作。(来源:新京报) 相关专题:广东再现非典病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