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兵:购买行为在一段时间内处在危险状态就构成欺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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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10:57 新浪网-央视法治在线 | |
现场观众:我也是面临买房的问题,我是200年5月份订了认可书,要求我5月17号把钱当给他,一次性付了19万6,钱付了以后,约定时间是2002年10月30日之前交房子,可是到了10月30日前登了一个公告,我当时理解以挂号信给客户,但只是登了一个报纸,到了交房日期以后,我说你们怎么没有通知,他说登了报纸了,他说不可能通知每一户。我说出示合同约定有关的证明文件,起码应该是工程备让表,但这个迟迟拿不到,说旧的版本已经没有了。现在的问题就是一个是存在着欺诈,我跟他订合同之前已经抵押了,在今年七月份接触了 秦兵:涉及到多少户? 现场观众:9栋楼,相当一部分都有。 秦兵:组织可以试一试,否则就持续不下去。 现场观众:从欺诈角度来说,标的太大了,律师诉讼费我承担不起。但是我如果那样走的话,我考虑诉前保全。 秦兵:你不要诉前保全,你认定他为欺诈就行了。第二步再要求返还,第三步要求双倍返还。我们的购买行为在一段时间处在危险状态,就构成欺诈。 相关专题:法治在线节目实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