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钞员违规丢枪 拾枪人物归原主(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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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11:2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元月2日下午7时50分左右,现年21岁的金龙护卫押钞员姚某和同事武装护卫运钞车到草阳小区附近的火车票代售点,其间因违规行为导致所配六四式手枪丢失,公司闻讯及时报案。公安莲湖分局副局长赵小奇和刑警大队教导员阎立民闻警先后带领30多个民警火速赶到现场,随后又调来20多名金龙护卫押钞员和搜索犬对事发地进行地毯式搜寻,可到次日凌晨也没结果。 春节临近出现丢枪事件,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领导首先考虑到节日前后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稳定,于是很快成立了省市合作,统一行动的寻枪小组,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的刑侦局也迅速派员参加。他们先发动临近现场的6个派出所深入社区开展调查,搞现场丢枪模拟试验,接着发出紧急协查通报,同意金龙护卫公司提出的面向广大群众发寻枪启示,承诺对有功人奖励10000元。 据高部长讲,昨天下午3时许,一位家住西门里,不愿公开自己姓名的男子打电话给金龙护卫公司管理训练部,说他刚出差回家,听妻子说她1月2日晚8时外出买瓜子,在回家途中走到草阳小区附近的火车票代售点,突然发现眼前的花坛里有一只手枪,就捡起回家。由于不知该咋办,就想等我回来再说。我开始还说她:“人家见枪都躲呢,你反倒还拾呢。既然捡到了,就给公安交了”。过了一会儿,我从报纸上看到你们公司把枪丢了,正着急寻找呢,就赶快打电话,我媳妇捡到枪咧,你们到我家来取。 “枪找到了,下一步如何看待和处理责任人姚某”,记者问高军社部长,他脱口而出“对这一严重违反有关制度和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人,一定要从严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