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忘领自谋职业补贴属不作为无法要求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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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11:44 新浪网-央视法治在线 | |
提问8:我是失业人员,有一个5000钱的自谋职业补贴。失业的时候,这个事不让知道。等知道的时候这事已经过去了。现在提起诉讼,政府还不管。 律师(左祥琦):您的失业救济金,在失业登记的时候。 提问8:那个已经领完了,但是失业之后的救济金补助,5000块钱,那时候不知道 。99年1月份开始领的,领到2000年底。就是不让你知道这个文件。 律师(左祥琦):国家有规定,在这个期间之内可以申领,过了期限您就没有资格申请了。我理解您的意思,您是认为他没告诉您。 提问8:有文件说你必须告诉他,有20学时的培训课,还有各方面的培训,有听课证。 律师(左祥琦):您现在可以说他不让您知道,但是法律上规定说,您说的这个是政府令公布的,您自己就应该知道。 提问8:他不让你知道啊。 律师(左祥琦):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谁告诉您杀人偿命了?没有人告诉你,但是您杀了人就得偿命。他可能有一定的责任。我觉得您这个告的希望不大。您不能说国家的规定都得有人告诉您,您才知道。 提问8:他得给你听课证,但是规定说如果你不去听课,失业金不给你发。 律师(左祥琦):您肯定领了证了,不然怎么领失业金呢?我觉得是比较难,因为您这个是过了期限了,这个不属于不作为。 相关专题:法治在线节目实录 相关专题:法治在线节目实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