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井喷责任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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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12:41 扬子晚报 | |
重庆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1月8日,记者从重庆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获悉:开县“12·23”特大井喷事故案已立案侦查,重庆市公安机关于1月7日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吴斌等5人采取刑事拘留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2003年12月23日,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的川东北气矿16号井发生特大井喷事故,造成243人死亡,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经过初步侦查,目前,重庆市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四川省石油管理局钻采工艺研究院工程师、开县高桥镇16号井现场负责人王建东,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12队技术员宋涛等2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对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12队队长吴斌、副司站向一明,川东石油钻探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吴华等3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