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维护公共场所秩序通告 强行乞讨要受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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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15:00 新华网 | |
新华网深圳1月10日电(记者李南玲)深圳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依法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通告,其中特别规定,强行乞讨要受治安处罚。 为了维护深圳口岸、车站、码头、旅游景点、重大活动场所、机关办公场所及其他重点公共场所的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正常进行,通告规定,对在公共场所尾随纠缠、拦截路人强行乞讨的,强行卖花、擦车、拉客、兜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在机动车 通告还规定,对公共场所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城管执法部门、民政部门在依照规定交送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之前,送深圳市救助机关依法救助。对未成年人有犯罪行为未受刑事处罚的,依法实施收容教养。对虐待未成年人或教唆、胁迫、诱骗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