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过期标语也属污染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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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02:15 京华时报 | |
作者: 窦楠来源: 本报讯(记者窦楠)褪色标语和条幅过期悬挂成为城市环境的另一种污染。昨天,在朝阳区十届政协会上,委员沈根发委员建议清除这类“宣传污染”,并提出朝阳区各级政府部门以后要严格控制形式主义宣传活动的经费审批。 沈委员认为,逢年过节,表达喜庆的条幅和标语在北京街头随处可见。这种“宣传污染”不但影响城市环境,还助长各部门形式主义、浮夸主义的工作作风,形成部门间的互相攀比风气,结果就是劳民伤财,挤占大量为居民做实事的工作时间和精力、财力。 提出“宣传污染”问题外,沈委员还给出五条具体建议。建议政府制定相关规定减少“宣传污染”,除申办奥运、人大选举、抗击非典等重大或特殊事件外,其他日常性、年度性和常规性的活动一律不准挂条幅、贴标语;在各主要街道和社区中心地段,设置固定的宣传设施,供给少而精并合法进行的必要宣传活动使用;不以任何形式对此类宣传活动进行评比,也不能作为考核的指标;对因重大活动或特殊事件必须悬挂和张贴的横幅、标语,如果不及时撤除的,按污染城市环境进行严厉处罚;严格控制审批进行此类形式主义宣传活动的经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