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了两年 “老赖”自己闯进视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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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04:3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4年前辛辛苦苦和家人一起凑钱买来的货车,因为属于“非法车辆”,袁诗林不仅无法经营,自己还被拘留1个月。法院判决车主退还购车款后,车主成了来无影去无踪的“老赖”。两年来,袁诗林找遍了四川和重庆,却一无所获。9日上午,袁的妻子在二仙桥意外发现“老赖”…… 借钱买车手续不全难过户 袁诗林家住昭忠祠街,多年前致残、下岗,数年来一直靠帮人开出租车养家糊口。但是,开出租车对于一个残疾人来说,实在太累。2000年4月,袁和妻子来到当时设在九眼桥的二手汽车市场,选中了遂宁人伍海林出售的一辆车牌为川J00168的东风康明斯大货车,4月14日,双方签订了协议,袁以69000元买下了只有3年使用年限的该车。为了买下这辆车,袁诗林不仅拿出了自己的毕生积蓄,还从其哥处借了好几万元,才将车款凑齐。买车后,袁曾在当月向成都车管部门咨询过过户情况,但得知原车主单位无代码不能办理,他就没有再多想过户的事情。 车辆非法买车人被拘留 2001年6月,购车1年2个月后,袁与其兄拉货路经泸州纳溪时,被警方挡了下来。经公安机关验定,该车的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是假证,也就是说,袁驾驶的这辆大货车为“非法车辆”。虽反复解释,袁仍被当地派出所拘留起来,货车也被扣下。其兄连忙与卖车人伍海林联系,可是,唯一知道的手机号码怎么也拨不通。1个月后,袁才被放出。袁实在想不通,自己辛辛苦苦买来的汽车不仅没给自己带来多少经济利益,还给自己惹了一身祸。这个时候,袁想到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诉讼获胜“老赖”拒绝退款 2002年8月,袁向遂宁市市中区法院提起了诉讼。很快,审判结果出来了,法院以“袁在购车当月就知道该车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就已经知道其权利被侵害,而未向被告提出异议和主张权利,继续占有、使用、经营该车,按法规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该案明显已超过了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袁的诉讼请求。袁不服,随即向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3年5月7日,遂宁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解除双方2000年4月所签订的购车合同;由袁返还伍川J00168大货车一辆,伍退还袁购车款44812.66元。” 法院判决下来了,可是欠款迟迟未拿到手。这是因为,大货车报废期为2003年7月,被国家强制报废后,由于没有合法手续,袁就无法从报废回收厂取出该车交还给伍海林。而另一方面,伍以无法拿到车和自己没钱为由,拒绝支付袁的购车款,成了个来无影去无踪的“老赖”。而经袁了解,伍海林并非是个“穷人”,他还在用一辆车牌为川J05145的大货车跑运输。为了找到伍,追回自己的车款,袁在成都、重庆等地搜寻过多次川J05145的踪影。袁认为,找到了这辆车,就不愁找不到伍海林。 发现“老赖”问题却难解决 1月9日,袁的爱人途经二仙桥时,偶然发现了川J05145,她欣喜不已,连忙将丈夫叫来,将车拦下。而车上,正坐着伍海林。伍也显得很合作,跟袁当即签下了协议,将川J05145暂时交给袁,等待法院的调解。随后,袁将该车停放在了成都运输总公司的停车场。然而当晚8时许,伍的儿子却开了两辆面包车,带了数人前来,要强行将车开走。后在门卫及110巡警的制止下才罢手。 目前,袁正在等待有关部门来处理这件事。 记者张焱实习生潘李摄影雷远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