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一顿饭电单车不见了 酒店方是否该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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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08:43 桂龙新闻网 | |
都市报讯到酒店吃饭,将电动单车停放在酒店门前,吃完饭出来电动单车不翼而飞,保安以不在酒店停车场停放而拒绝赔偿。昨日,南宁市的宾女士向记者投诉了她的遭遇。 消费者: 电单车停酒店门前被盗 宾女士说,9日晚上18时15分,她应约到位于南宁市七星路的绿都大酒店吃饭。她骑电动单车来到了酒店门前,看到有保安人员值守,便把车停放在酒店门外的路边并锁上大锁后,就进了酒店。20时40分,她与朋友酒足饭饱出来,没有看到自己的电动单车,被吓了一大跳。经到处寻找证实了电动单车已经失窃,便马上向酒店保安反映此事,并提出了索赔的要求。“保安说放在外面不归他们管,我觉得我既然来他们酒店消费了,他们就有权利帮我保管我的电动单车,车辆丢失后应该由他们赔偿!”宾女士认为。 酒店保安部: 只保管酒店停车场的车辆 昨天下午4时许,记者就此与绿都大酒店保安部联系,一位值班的保安人员告诉记者,此事当班的保安已经向领导反映了,“如果宾女士的电动单车停放在酒店停车场,我们会发给她一张车牌作保管凭证,并有专人负责保管。但对于停在酒店外面路边的车辆,我们是不保管的。”这位保安说。 律师: 在指定地点停放可提出赔偿 对此,(南宁市)金北斗律师事务所莫远锋律师认为,首先要弄清楚酒店是否有保管的义务,就是说是否有指定的保管地点,如果酒店有指定的保管地点,而宾女士是在指定的保管地点停放车辆而丢失的,就有权利向酒店索赔。(记者叶 祯) 来源:八桂都市报 责编:邱立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