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零口供”超市窃案, 控辩双方和被告人齐赴现场质证——— 监控录像揭开事实真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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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09:07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章莹)合法证据在法庭审判中正凸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9日,南长区人民法院在全市首次以现场质证方式,使一宗“零口供”超市窃案得以真相大白,一度拒不认罪和当庭翻供的两名被告人,在证据面前哑口无言。 南长检察院在起诉中称,去年9月10日晚7时,外来人员俞晓俊、宋业刚和苑姓女子窜至锡城悦福超市二楼摄像机柜台,经合谋,由宋业刚望风,俞晓俊将一台松下摄像机的底座 案情十分简单。然而,从案件侦查到审理各阶段,被告人俞晓俊始终咬定自己没有盗窃,并否认自己当天身着黄色衬衣。与此同时,曾经在公安、检察机关留下供认笔录的宋业刚,也意外地在法庭上对部分事实进行翻供。案件审理在开庭后一小时出现了暂时的“梗阻”,公诉机关即向法庭申请出示“悦福”的视频监控资料。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定案证据必须经过法庭质证。但由于技术问题,控方提供的视频证据无法拿到庭上,为此合议庭宣布控辩双方和两被告人一同前往悦福超市监控中心“对质”。当天上午10时45分,合议庭法官、公诉人、双手被铐的被告人一同站在了超市监控中心的大屏幕前。录像资料倒退到了去年9月10日19时:身穿黄色衬衣的俞晓俊出现在摄像机柜台,几次伸手旋拧固定摄像机的螺丝。在俞离开不久,身穿蓝格衬衣的宋业刚出现了,他四处张望并和营业员搭讪。在此期间,孕妇苑某提着篮子进入镜头,“黄衬衣”也紧随其后。之后,俞晓俊、宋业刚各自支开一名营业员,苑某迅速拿走了被拧掉固定螺丝的摄像机。 这显然是一次有预谋的盗窃。两被告在证据前面面相觑,面对审判长讯问连连称是。经过现场质证的视频证据,成为锁定犯罪事实的关键。合议庭一审宣判:俞晓俊、宋业刚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6个月,各处罚金5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