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余小区40余业主拟建"业主联合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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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10:12 南方都市报 | |
20余小区40余业主拟建“业主联合会” 并将建议市人大修改“招投标选管家方式”等地方物业管理法规 本报讯(记者樊卿)昨日,四十几名来自深圳各小区的业主在华联大厦召开会议,商议就《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房地产条例》等地方法规提出修改建议的事宜。打 最近一段时间来,景洲大厦不经过招投标自主投票选管家被市住宅局判为违规,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主任邹家健被福田区建设局罢免。事件被报道后,引起了深圳业主的广泛关注。昨日,四十几名来自深圳20多个小区的业主或业委会成员召开会议,并邀请打假专家王海与会,就罢免风波引起的“地方法规和国家法规究竟如何在深圳适用”的话题热烈讨论。业主们达成协议,将通过向市人大提建议的方式,对深圳地方物业管理法规中规定的“招投标选管家方式”、“维修基金”等提出修改意见。 在王海的建议下,业主达成协议,打算组建深圳业主联合会,拟通过合法的组织维护业主的正当权利。参加会议的业主告诉记者说,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合同关系的双方,物业公司有自己的协会、维护权益的组织,业主也应该拥有这样的权利。组织人员表示,联合会组织工作将会尽快进行,会尽可能多地发动深圳各小区业主参加,还会建立网站、建立通讯联系平台。 但一位与会的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其实即使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对业主的维权不会有很大的实质性帮助,只能是给业主交流维权信息与经验增加一个平台。 部门说法 组建“业主联合会”是否合法,记者就此采访了民政局有关人士。据介绍,各小区业主委员会属于社团性质,社团能否联合起来组成新的社团,牵涉的问题比较复杂。如果可以组成新的社团,需要经过住宅局和民政局的双重审批,程序相对比较繁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