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火车撞死人赔粮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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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10:13 都市快报 | |
据沈阳今报20世纪90年代就禁止流通的粮票,而今却在处理铁路交通赔偿案件时得以“流通”。沈阳铁路部门的依据是国务院1979年印发的178号文件规定,除给“解决粮票”外,对事故死亡者赔偿80元到150元。这让刚刚因火车事故失去母亲的刘先生十分不解。火车撞人最多赔300元 去年12月29日下午2点多,刘先生的母亲庞老太横穿铁路时被火车撞倒,当场死亡。1 9日,记者和刘先生一起来到沈阳铁路公安分局大成派出所,并从陈教导员那里看到了那份《规定》。《规定》第六条“对伤亡者按下列规定处理”有这样的字样:凡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造成伤亡的,……伤者住院期间吃饭所需粮票,必须由本人交纳,确无粮票来源的或来源不足的,经铁路公安部门证明,由当地粮食部门给以解决。……死亡者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由铁路部门酌情给予80元至150元元火葬费或埋葬费;还可酌情给予一次性救济费100至150元。”暂行文件25年后还管用 刘先生说,文件规定的赔偿数额让人不能接受。他说,文件是1979年的,到如今已经过了25年,按照当初的人民币市面价值折合计算,如今应该得到的赔偿显然不止是文件规定的数额。另外,如今粮票已经不用了,文件中却涉及补偿粮票的问题,这在现在看来简直是荒唐。 对此,派出所的陈教导员说,他们经手的火车事故赔偿纠纷一直都是依照“178号文件”调解的。陈教导员也承认,文件中的条款有些过时,但是铁路部门一直没有接到能够代替这个文件的新法律法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