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客运费惹出一条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11:48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与乘客争执1元客运费,竟持凶器将一人伤害致死。龙海市人民法院近日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陈积添有期徒刑7年6个月。 1999年5月26日晚上8时,在建设龙海市后石电厂的东电四公司职工艾晓东、王守富、魏来、王卉等6人到后石电厂夏欣歌舞厅唱歌饮酒,当晚10时30分,他们从歌舞厅出来,分乘三辆摩托车要返回住地,其中艾晓东、王守富搭乘陈文定的摩托车,到了后石村菜市场路口 乘客们下车后,陈文定要向乘客拿3元的客运费,乘客执意付给他2元,双方发生了争吵。陈文定在距离该菜市场附近的路上遇见表弟陈积添,就把刚才乘客少付1元钱客运费的事告诉了他,两人即返回到该菜市场路口,与其中的几名乘客争吵并发生打架,陈积添持电工刀刺中东电四公司职工魏来的左右腿各一刀,致其瘫倒在地。 工友们将魏来送到龙海市第一医院抢救后,医生确认魏来已经死亡。案发后,王守富于同月27日凌晨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陈积添外逃。2003年3月31日,陈积添到龙海市公安局后石分局投案,并赔偿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16000元。 (黄国华/王乾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