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代表建议:加强湘江全流域水污染防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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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12:37 长沙晚报 | |
目光投向母亲河 本报讯出席湖南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长沙代表团的78名代表以饱满的热情,充分行使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议大事 ,谋大局,积极建言献策,到昨日代表团已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两件,建议、批评和意见7件。 建议设立全省湘江流域专项整治基金 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湘江流域环境综治的建议》中,代表们认为,近年来湘江流域通过防治,湘江水环境质量虽有 所提高,但并未得到根本改善,污染仍较严重,主要原因一是工业污染;二是生活污染;三是农业面源污染,据初步统计,每 年经雨水冲洗带入径流,辗转汇入湘江的农药、化肥量分别为700吨和2.2万吨左右;四是河中船舶污染,造成湘江粪大 肠菌群、氨氮等生活污染指标超标。为加强对湘江流域环境的综合整治,代表们建议:加强湘江全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加大投 入,设立全省湘江水流域专项整治基金;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做好省属单位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长沙市城区犬类动物管理规定》应适当修改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董事局主席戴志坚代表在其建议中提出,1999年1月起施行的《长沙市城区犬类动物管 理规定》第7条第2款规定:“除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以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犬类动物的防疫、治疗。”他认为这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湖南省动物诊疗管理办法》是 相违背的,因为诊疗与防疫有本质区别,此规定不利于疾病的治疗和防疫,应作相应修改,以利于加强城区犬类动物的管理, 将疾病的传播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据了解,长沙代表还就取缔校园内外虚假电子阅览室、商品房预售监管账户在预售许可证上进行公示制度等提出了建 议。(文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