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里律师伙同村干部私分土地补偿款“黑”钱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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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2日08:17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李道陈、廖剑明、记者刘华报道: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近日审判了一起律师伙同村干部私分土地补偿款的案件。据悉,这名律师名叫郁伟军,案发前在江西某律师事务所上班。 借请律师捞取好处 据诉称,2002年初,湾里区招贤镇港下村委会郭家自然村与新建县幸福村委会郭家发生土地纠纷。家住新建县牌头的郭江浪得知情况后,就介绍江西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郁伟军与港下村委会主任王令珠、郭家村第四村小组组长郭锡志及会计郭华东认识,商议请律师打官司之事。郁伟军表示可从律师费中给大家好处,可郭家村民不同意拿钱请律师。 10万元取出私分 郁伟军随即提出可以借打官司名义将钱从村里取出后私分。2002年1月23日,王令珠等人从港下村委会账上取出土地征用补偿款10万元,找到郁伟军,郭锡志代表郭家村与郁伟军签订一份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注明代理费为10万元,并由郭锡志按比例交给江西某律师事务所1.75万元管理费,事务所出具了聘请法律顾问费10万元的发票,剩下的8万余元,由郭锡志分给郁伟军、郭江浪各1万元,2500元给郁伟军作为交通开支。回到湾里以后,王令珠、郭锡志、郭华东每人分得1万元,剩余3万元由郭锡志保管。 伪造便条掩盖事实 事后,郭锡志将江西某律师事务所开具的10万元法律顾问费发票列入本村小组费用支出账中。为掩盖犯罪事实,王令珠让郭锡志、郭华东伪造2002年1月28日郭家村24名村民同意聘请法律顾问的便条,并将聘请法律顾问的协议时间改成2002年1月29日。2002年2月春节前,郭锡志、郭华东以送礼的名义又交给王令珠2000元。2002年3月,王令珠以借钱给他人的名义,从郭锡志保管的3万元中拿走1万元。2002年6月,郭锡志、郭华东再次给王令珠5000元,2002年上半年,郭锡志将剩余的款用于垫付基建工程材料费3000元,剩下的1万元仍由郭锡志保管。此前,王令珠还擅自将本村两万元土地征用补偿款借给招贤镇霞麦村委会主任王早生营利使用。 律师和村干部受惩 案发后,王令珠退交赃款两万元,郭锡志退交赃款2.352万元,郭华东、郁伟军、郭江浪各退赃1万元。江西某律师事务所收取的1.75万元律师管理费也被侦查机关追回。日前,湾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郁伟军有期徒刑3年,以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判处王令珠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以贪污罪分别判处郭锡志、郭华东、郭江浪3人2~5年的有期徒刑。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