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2.23”特大井喷事故三责任人被警方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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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2日09:26 CCTV《经济信息联播》 | |
重庆警方"12.23"特大井喷事故专案小组经过八天的调查取证,昨天正式逮捕了三名犯罪嫌疑人。 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文强:我们在这期间已经提请检察院审查,于昨天(1月10日),检察院对王建东,宋涛 、向一民批准逮捕,专案组已于昨天对这三个人,王建东,宋涛、向一民执行了逮捕。 王建东,男,33岁,四川石油管理局钻采工艺研院定向井中心工程师,开县罗家十六H井现场组负责人。宋涛,男 ,24岁,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12队技术员。 现已查明,去年12月20日和21日,王建东在发现钻具内的测斜仪已损坏后,提出要更换测斜仪、卸下钻具内的 回压阀,并让宋涛组织工人当晚实施。按照相关规定,是不允许卸下钻具内的回压阀的。而事故原因分析表明,正是有关人员 违规操作,将钻具组合中的回压阀去掉,才致使钻杆内发生井喷时无法控制。 向一明,男,26岁,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12队副司钻。去年12月23日19点至20点,向一明 带领四名工人在罗家十六H井进行钻具操作中,没有按找规定的次数灌注井液,致使井内液压力下降。事故专家组的鉴定报告 认为:钻井液灌注不符合规定是造成溢流并导致井喷的主要原因。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王建东、宋涛、向一明的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警方表示 ,目前还没有发现地方党政负责人对这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于其他与本案有关人员是否负有责任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 《经济信息联播》播出时间:首播经济频道每日21:00-21: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