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不完善 欠薪难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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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2日09:30 南方都市报 | |
立法不完善 欠薪难治理 市劳动部门建议立法部门对劳动合同条例进行修改 本报讯(记者张小玲)深圳市欠薪大检查结束了,通过此次检查,市劳动局发现工资立法不完善、劳动关系建立不规范和建筑工程层层转包等问题是造成目前欠薪难治理的重要 通过全市性的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发现由于有关工资管理的立法不完善,使治理欠薪工作受到相当大的制约。如现行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工资支付的时间,对欠薪行为没有设定罚则,没有赋予劳动部门处理欠薪突发事件的强有力手段等等,使得劳动执法部门对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甚至欠薪的用人单位无法给予应有的惩处,导致欠薪行为责任人基本上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违法成本几乎为零,造成欠薪行为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不同程度地存在。 对此,劳动部门已建议加快工资管理有关立法的进程,以明确欠薪企业及责任人应承担的经济和刑事责任。 检查中还发现,存在劳资矛盾较多的企业,相当一部分未与员工签订合法、规范的劳动合同,更没有在合同中明确工资发放的标准、项目、时间与形式。由于劳动关系建立不规范,员工在建立劳动关系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意志体现不充分,一旦解除劳动关系,就极易与企业产生争议甚至纠纷。加上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偏弱,导致劳动合同制度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如《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先行责令整改,如拒不整改才处以每人50元的罚款,监督和处罚力度显然不够。 为此,市劳动部门已向立法部门提出对劳动合同条例进行修改的建议,就不签订劳动合同和不给劳动者存留劳动合同的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罚条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