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民企须破误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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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2日09:34 解放日报 | |
最新统计显示,上海民营企业已接近30万户,占全市各类企业总数的六成多,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沪上民营企业上缴税收只占全市税收总额的十分之一强,户均注册资本只是国企的15%,是外企的0.4%。为什么申城民营经济会出现这种“数量上绝对占优”、“规模上长不大”的现象?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各方必须突破一个认识误区———发展民营经济就是为了促进就业。 现在,上海每三个劳动者中,就有一个就职于民营企业。自1996年以来,上海民营企业以平均每年近10万人的速度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成为促进就业的主渠道。截至目前,全市民营企业的从业人员已达260多万人。就业是民生之本,而民营企业在促进就业问题上的巨大潜力,使得各种扶持民营经济的政策出台时,更多地向就业问题倾斜———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与吸纳下岗职工、降低失业率相呼应。为此,下岗职工申办个体工商户免收工商管理费、民营企业雇用下岗失业人员可享受诸多税收优惠等等措施纷纷出台,不一而足。 不可否认,这些措施的确大大加速了申城民企的迅速成长,但成长并不等于“长大”。目前,各类政策都偏重于“用工”优惠,而忽视了民企“长大”所需的其他“营养”,而这些被忽视的养分,对民企而言往往更为重要、更加急需。比如,贷款难问题。上海金融机构每年贷给民营企业的贷款少得可怜,再加上本市民间可融通的资金渠道很少,融资“瓶颈”一直是阻碍沪上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障碍之一。再者,目前国内市场竞争激烈,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呼声”高涨,而出口环节手续多、进口速度慢的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如能进一步简化进出口环节手续,对民企而言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同时,在监管方面,对民营企业的“多头执法”现象还是存在。各部门分兵把守、政出多门,往往一个问题三、四个部门都要管,造成政策间的相互冲突、缺乏衔接。对民营企业也没有如国有企业那样设主管部门,有的地方规定由乡镇企业局主管民企,有的地方规定由工商联主管,使其与工商部门的职责交叉,民企的“婆婆”太多。 此外,在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方面,还需进一步努力。对于促进就业的政策,很多民企都能倒背如流,但一谈到进出口政策、税收政策、民企进军高新科技行业有哪些优惠等问题,就大多“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民营企业急需政府提供一个固定的窗口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政策咨询,排忧解难,而不是碰到问题,今天跑工商局、明天到税务局、后天跑海关。广东省去年专门为省内民营企业成立了“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各部门形成一个拳头服务民营经济,值得借鉴。 上海已经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广阔的生长土壤,但“阳光”、“雨露”还可以再充沛些。各方还需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对上海经济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这也理应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裘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