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特大井喷事故责任查清 3名涉嫌人被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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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2日10:11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重庆市公安局11日通报,在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12·23”特大井喷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王建东、宋涛、向一明等3人于1月10日被正式逮捕。 重庆市开县高桥镇川东北气矿16H井特大井喷事故造成243人死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确定为责任事故后,重庆市公安机关1月2日成立了专案组,对事故立案侦查,并查明,2003年12月20日、21日,开县罗家16H井现场组负责人、四川石油 2003年12月23日19时至20时,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12队副司钻向一明,带领4名工人在罗家16H井进行钻具起钻操作中,在起了6柱钻杆后才灌注钻井液1次,致使井内液压力下降,违反了单位有关细则中“起钻中严格按照要求每起3柱-5柱灌钻井液1次”的规定及川探12队针对罗家16H井高含硫天然气井的特点所作出的每3柱灌满1次的规定。事故专家组的鉴定报告认为:起钻过程中存在违章操作,钻井液灌注不符合规定是造成溢流并导致井喷的主要原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规定,向一明的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