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纠纷录像来作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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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2日10:14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李正勇实习生刘爽)昨日,市民雷太婆向青羊区消协诉称,她到光华村某超市购物,在复秤时与售货员发生口角以至抓扯,右颈被抓伤。她要求店方赔偿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1500元。 在昨日的调解会上,商场贺主管与一目击的售货小姐均拒绝承认“打人”,只说发生了抓扯。贺称,当事售货员并不是商场的员工,而是厂商请来的,目前已被厂商开除。 因双方分歧太大,调解无果。对此,青羊消协调解员江茂林要求商场出示事发当时的录像资料,经公安部门确认,如售货员打人属实,商场就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