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为流动党员建“家”立“户”非公企业建立24个党支部(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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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2日10:44 南方日报 | |||||
为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该县首先把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党建的重要“阵地”:对符合党章规定,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各方面条件具备的企业,要求单独成立党支部;对有3名以下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则按照企业挂靠关系或隶属关系,分别划分到有关党支部;对党员人数不足而行业性质相近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联合党支部。至目前,全县共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24个。在外来流动党员较多的地方,该县大力营建“流动党员之家”,目前已投入资金15万元,建设配套了县开发区、炮台、玉湖3个“流动党员之家”。此外,该县还在外出流动党员多的地方组建党组织,实施异地管理,已设立玉湖镇深圳企业家公会党支部,现有党员24人。 该县还通过建立流动党员登记、联系汇报、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明确要求党员外出务工经商一个月以上,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三个月以上的办理组织关系有关手续或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各支部建立外出流动党员档案及外来流动党员登记卡,定期进行检查。对外出流动党员,要求他们在所在地过组织生活,并定期与原所属党组织进行沟通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