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把“消失”和“复出”的原因告诉公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2日10:50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朱兆龙 连日来,媒体纷纷报道董文华“复出”的消息。这位“军中百灵”,曾经用《十五的月亮》、《长城长》、《春天的故事》等优秀歌曲和优美歌声让人们倾倒和爱戴的军旅歌唱家,推出新歌集且“重出”歌坛,听众们自然高兴和欢迎。那么多大腕前往捧场,那么多记者前去采访,足见其盛况之可喜了。“复出”歌坛,推出新歌集,就是希望公众认可并购 既然是“复出”,就有个曾经“淡出”和“消失”的前提。尽管联谊会主持人“请大家只提问和新专辑有关的问题”,媒体还是忍不住要提问“此前的一些负面消息”,董的回答一会儿说“没有什么负面消息啊,更没有什么影响”,“没什么负面的,我也没遭受过什么压力”;一会儿又说“有一段时间,我的压力的确很大,面对那些说法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解释”。“没压力”、“压力大”,让人莫衷一是。 两三年前媒体曾有过种种说道,称董女士与某大案有关。去厦门参观“远华红楼”的人回来说,那儿把董女士与该案的事说得有鼻子有眼。自1998年以后,董女士一直没有参加央视春节晚会演出和心连心艺术团的演出,似乎也在印证着那些传闻。董文华复出,既然希望公众掏钱买她的知识产权了,那就应该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向大家有个交代。 作为歌手可以有自己的隐私,作为公众人物则不应将隐私尘封作奇货可居;公众人物是公众关心的人物,不明不白地“消失”,不“正面回答疑问”地复出,很难保证疑云会因“复出”而就此散去。在缺乏足够可信度信息的前提下,如果不能“正面回答这个疑问”,有关的疑云就可能在公众中逐渐升腾以至于产生事与愿违的逆向思维。 社会上似乎有一种潜规则,某公众人物出了什么事儿,对外不公布,人就销声匿迹了;过几年,大概事情过去了或什么人说了什么话,公众人物又出现了;至于是什么问题引起这种“消失”和“复出”,公众人物讳莫如深,有关单位也无可奉告,人们只能心照不宣地感到,某人出事了,某人没事了。董文华是清白、是冤枉、抑或半灰半白,曾经是“优秀共产党员”的董文华同志应当情为民所系,襟怀坦白地让买她歌听的听众满足知情权;如果确有难言之处,自己不便谈,“有关方面”也应当负责地报道一下。不知道是没有设立新闻发言人,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远华大案的主办单位不讲话,总政歌舞团不讲话,音乐家协会不讲话,大家都在玩深沉。于是,歌唱家“复出”了,幕后的事情永远留在幕后了,公众呢,只好充当那个花钱买歌听还满足不了知情权的阿斗了。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