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剽窃作品判赔4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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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2日12:02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天津1月11日电一部宣传“无形资产”的书,却被诉非法复制别人的《无形资产学》,引发了一桩无形资产纠纷案。日前,天津市一中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国家级报刊上刊登声明公开赔礼道歉,并向原告蔡吉祥赔偿经济损失4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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