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刑事超审限超期羁押案件全办结(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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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2日12:35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尤宏韬 关凤祥 实习记者 魏春宇)昨天,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丁仁恕在向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表示,至2003年11月底,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清理出43件刑事超审限、超期羁押案件,并全部办结,首次实现了《刑事诉讼法》颁布以来刑事案件无超审限、无超期羁押。 在昨天的报告中,丁仁恕从发挥审判职能、深化执行改革、提高审判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及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总结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年的工作。 报告中说,一年来,沈阳共审结刑事案件8483件,对9001名被告人判处刑罚。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了严重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审结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促进了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清理出超审限案件、交督办案件2341件;至2003年11月底,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理出43件刑事超审限、超期羁押案件并全部办结;至2003年年末,74件督办案件也已全部办结;其他2224件诉讼和执行案件,办结了1812件,占81.5%%。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法院深化执行改革,加大了执行工作的力度,首次对两名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和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维护了司法权威。 丁仁恕说,2003年法院共邀请112名人大代表参加庭审和听证会,直接听取监督意见;收到人大机关督、转办案件101件,办结84件,办结率83.2%%;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04件,办复率100%;审结抗诉案件162件,依法改判41件,促进了司法公正。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教训,抓住掌好用好审判权、执行权的根本问题,依法治院,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全年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20件,对23人予以了党纪政纪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