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选人大代表上京递交申诉:替人民说话惹了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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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02:21 新京报 | |||
5年前,他通过独立竞选当上湖北潜江市人大代表;5年间,他提交187件建议案监督政府针砭过失;去年11月,他与另外31名自荐候选人,在当地新一轮人大代表选举中尽数落选 本报记者 胡杰 北京报道 对话人物 今年46岁的姚立法是一位颇有争议的人物。作为湖北潜江市教育系统的一个小职员,1987年起,他已连续4次自荐参选,并于1998年当选潜江市人大代表。 人大代表任内,姚立法在人大会议上多次批评政府过失和地方法规的不完善;他曾发动百余名人大代表联署议案递交国务院,推翻湖北省江汉立市的意图;曾调查发现市财政拖欠全市教师1亿元工资并进行公开追讨;还曾检举潜江部分村委会选举严重违法现象,通过一纸建议案,最终罢免了一位民政局长。 去年11月,姚立法和潜江31名自荐参选者竞选第五届潜江市人大代表,最终全部落选。 1月10日,姚立法来到北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一份申诉书,请求启动特别调查程序,对潜江市的选举行为进行调查。 前日上午,姚立法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我影响带动他们积极参选 《新京报》:姚代表你好。 姚立法(以下简称姚):首先说明,我现在已经不是人大代表了,上个星期,也就是1月5日,我作为人大代表的任期已经届满了。 《新京报》:你为什么请求全国人大对潜江市选举进行调查? 姚:当地整个选举过程不公正,不透明。 《新京报》:能举个例子吗? 姚:这次选举,上面专门做出个规定,就是学校选区进行投票的学生选民都被要求在户口所在地登记,而不能在学校登记。这样就造成了学校选区选票的大幅减少。实际上,按法律的规定,学生登记是可以进行选择的,可以是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学校所在地(相关法规见链接内容,对于学生应在居住地还是学校参加选举,《选举法》并无明确规定。———编者注)。 《新京报》:学生这部分选票的流失,对你的影响很大? 姚:确实存在这方面的影响,如果允许学生在学校登记选举的话,至少有90%的选票会投给我。 《新京报》:作为100来万人口的小城,潜江的这次选举出现了32位独立候选人,超过了前段时间北京和深圳两地自荐候选人的数量,你认为这和你本人的影响有关吗? 姚:我当选代表后的所作所为,影响带动了这些人积极参选,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可以说这是我们潜江民主进程的进步,是潜江的光荣,也是湖北省的光荣。 有人说我像只苍蝇 《新京报》:你现在和当地官员的关系怎么样? 姚:这么说吧。我的工作,在一些官员眼里,就是给潜江添乱、抹黑、泼污水。有的人还说我像只苍蝇,哪里有垃圾往哪里钻。 比如2002年12月,我自费编了一本小册子《谁当村官,村民说了算》。里面的内容都是从民政部公开出版的一本关于基层选举的书里摘抄的。我又花钱印了6万册发给农民。 这下不得了,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有关部门把这小册子定为非法出版物,说里面的内容违法。我被罚款8000元。 《新京报》:有的时候,你没有考虑到政府的难处? 姚:我确实也体谅政府的难处,但换位思考一下,我还是认为应当从群众利益出发,政府要为群众利益负责。 《新京报》:能不能讲一些这方面的例子。 姚:比如市里拖欠教师上亿元的工资,在市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市里肯定不愿意拿出这笔钱来补发给老师。其实,就是财政不紧张,市里也会希望用这钱上点新项目。 还有,潜江市以前是国家表彰的基层民主先进,可我们经过调查,发现这是假的典型,就向上面反映。你想想,基层政府当时一下撤换了691位村官,就因为这些村官“不听话”,说撤就撤了,这是严重违法的事呀。 《新京报》:你与政府官员之间,有没有可能采取一些缓和的,双方都能接受的交流方式呢?比如开诚布公地谈。 姚:我也试过,该做的都做到了。比如面对面找他谈,在人大会上发言,提交建议案,向上级写文字材料等等。我一开始都是通情达理的,是先礼后兵,但这样解决不了问题。 五年提交187件建议案 《新京报》:怎样评价你在人大代表任期内的工作? 姚:应该说,我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把人大代表的权力发挥到了极致,把人大代表的内涵发挥得淋漓尽致。比如就从提案上说,我在任期内共提交了187件建议案,占所有代表全部建议案中的38%。 《新京报》:群众怎么看待你在人大代表任上的工作? 姚:应该说,群众对我的工作是满意的。有什么事都会找我商量,称我为“姚代表”。 我个人认为,除了帮助群众办事,我当选人大代表的意义更重要的在对群众民主思想的启蒙和培训。以前选人大代表时,大家都说,“没有什么好选的,选谁都给我们办不了事。”可现在大家不说这个话了,而是说:“选的人不一样办的事就不一样。” 5年前,我以自荐候选人的身份当选代表,就是给了选民一个启示:选谁不选谁是你们手中神圣一票决定的,而不是上头定的。现在,潜江的民主气氛空前活跃,30多位独立候选人参加这次人大代表的选举,就说明老百姓认识到了选举的重要性,因为选举是最根本的一项民主权利和民主行为。 《新京报》:据说,潜江当地有人认为,你如此热衷地竞选人大代表,是有野心,是为了个人目的。 姚(情绪激动):没错,人大代表的权力是多一点,大一点。但我竞选人大代表,获得更多更大的权力,是为了老百姓的利益,是为了给老百姓多做一点事情。 要说个人私利,我这么多年得到什么了?我付出的是精力、资金,还要担负沉重的压力和风险。这么多年,家里的一切事我都没管过,两年来我没去看望过母亲,虽然就住在一个城里。 要说我为了个人目的,那么别人也可以像我这样呀,但一年贴两万元钱,做得到吗?冒着失去工作的危险,做得到吗? 《新京报》:你曾经做过两年专职代表,而且你一再要求做专职代表,为什么呢? 姚:我是从票箱里跳出来的。我需要做出承诺,需要掏出心来给选民看,我是要认认真真地当一回代表给大家看。专职代表就更能体现人大代表的职能和重要性,能做更多的工作。 从小我就追求公平二字 《新京报》:你对基层民主工作表现出极大的热情,这是为什么? 姚:应该是骨子里的东西吧,从小我就追求公平二字,见不得不平之事。1973年我初中毕业,成绩很好,却因家庭成份是中农,上不了高中。这算是我个人遇到的第一次不公正。我十四五岁时在公社范围内就是个有名的篮球裁判,我没吹过黑哨,这也是维护公平。 当然,除了个性,还有个后天的学习过程。我曾到西藏支教,有机会通读了一些经典的文学和政治著作。对我影响最大的是托尔斯泰和卢梭。按现在的话来说,是他们激发了我的人文精神、民本思想吧。 《新京报》:你现在工作情况怎样,每月能有多少收入? 姚:我现在被调到潜江市实验小学工作,我有中学一级政治教师的资格,我提出到中学教政治,但没有得到许可。 说实话,我的行事风格搁在哪个单位,哪个单位的领导都觉得难办,因为我不合潮流,反潮流而上。我现在每天到学校去,但关注的还是基层选举方面的工作。我现在的月收入不到1000元。 《新京报》:按你说的,一年贴两万元钱,靠你每个月的工资显然不够。 姚:是这样,家里的花销只有靠我爱人的工资。我家里什么都没有,除了多年前买的柜子、电视,都是书、报纸和资料。 《新京报》:我在想,像你这样为了理想而什么都不管不顾的人,将来有没有可能出现第二个,第三个呢? 姚:我这么看,这样的人至少要具备这样几个条件,那就是为人上无懈可击、要有为老百姓做事的强烈意愿,要有促进民主的思想,有家庭的支持,要懂法律而且善于学习,要有坚强的意志和好的身体,经济上要舍得付出,要学会承担风险,当然还要能说会道。 我肯定参加下届选举 《新京报》:你理想中的基层民主应该是怎样的状态? 姚:我觉得应该严格按照游戏规则,依法进行选举,选民能真实表达意思,选民在选举过程中也应该非常活跃。这样也才能体现出我国宪法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新京报》:落选后你有没有离开潜江的想法? 姚:落选消息公布后,很多人劝我,说今后你什么话也不要谈。也有人劝我离开潜江。 但我不打算这样做,我还是好好地呆在潜江,以公民的身份行使自己的权利,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因为我只有在潜江,通过实践,通过自己一件件做事情,才有号召力,才有说服力,才能做一个样板,我不能只说不做。 《新京报》:你对自己会不会有些担心? 姚:说实话,我确实感到过压力,有时还会有种莫名的恐惧,觉得麻烦是不是来了。但我现在想,我不应该怕,因为我一直是为老百姓争利益,并不是在搞政治斗争。就连政府官员们也只是说我添麻烦,抹黑,并没说过我反政府,所以我认为社会还是在进步,比起几十年前强多了。 《新京报》:最后一个问题,面对落选的结果,你会不会就此丧失热情呢? 姚:不会。我肯定还会参加下一届的人大代表选举,而且我相信,下一届人大代表选举时,独立候选人也会更多。 链接 《选举法》关于选区划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