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回家要给“过路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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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04:59 天府早报 | |||
昨(12)日下午,3辆面包车堵在金牛区红花村1号大院的互助路综合市场大门前,挡住其他欲进出市场车辆的去路:“莫进去,车子进去就要收费。”原来,综合市场物管当日实行的《红花村1号小区机动车辆收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引起了市场内住户和商家们的不满。 住户:凭啥开车回家要给钱? “开车回一趟家,都要给2元钱,凭啥子?”家住大院2幢的徐大姐说,“这是个市场,不是小区。作为物管,你都没管理起来,就要按照小区来收费,纯粹是乱立名目来收钱。”徐大姐的丈夫是出租车司机,“他中午开车回来都要给2元钱,那还不如在外面吃盒饭。” 许登文是市场内的商家,他说:“我们有摊位,物管也收了我们的摊位费。现在开车进门都要给钱,我一天进出10多次,那要给好多钱?”更多的商家则表示:“有些来购物的客人,本来买东西花不了多少钱,现在进来就整脱2元,别个还来不来?” 物管:不是乱收费只为好管理 综合市场的物管公司———成都市民益物业有限公司经理王朝安首先否认了“乱收费”的说法。“我们前期做了宣传,并对有车的住户和商家进行了登记,而且是按照《政府定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的。” 至于为什么要收费,王朝安说:“去年5月份互助路修路以来,许多车辆都从市场借道,使得进出市场的车辆过多;还有,许多商家和买主的车在市场内乱停乱放。为了便于管理,我们才出台了这个《办法》,并张贴了公告。免费试运行10多天后,住户和商家并没提出异议,我们才决定从今天起正式收费。” 街办:应先统一住户和商家意见 金牛区荷花池街道办武装部部长陈明说:“只是宣传、登记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先和住户、商家沟通,达成共识。收费不是物管公司一方的事,也关系着住户和商家的权益。” 下午4时30分,荷花池街办、肖家村派出所与民益公司协商后,民益公司终于愿意“作出让步,对进出车辆暂不收费”。 早报记者余子炊摄影韩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