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即将前往检察署应讯 安保措施代价不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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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07:09 新京报 | |
本报综合报道 由于陈水扁即将前往花莲地方检察署应讯,昨日陆续有宪警人员前往地检署勘察。关于传讯地点,检方预定在花莲地检署新大楼里的第一侦查庭,至于陈水扁庞大的随从人员到时是否可以陪同进入,检方表示,基于侦查不公开原则,是不被允许的。 但是有关方面对陈水扁的安全不得不极度重视,到时会不会给予特殊的礼遇,还不得而知。而为了确保第一侦查庭能准时进行侦讯的工作,花莲地检署的新大楼正加紧施工。 检察官李子春传唤陈水扁出庭作证,除了要动员300多名交通特勤人力之外,其他各项支出费用加起来更高达141万元,远比由检察官跟书记官北上讯问的费用来得多,外界认为传唤陈水扁所要花费的社会成本太过庞大,不过对此,检察官李子春还是一样,不多回应。 花这么多钱,有没有节省成本的做法呢?其实按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检察官为了侦办案件而必须侦讯证人或访谈关系人时,可以有2种方式加以选择。 一个就是由检察官、书记官2个人,直接到对方所在地,召开临时侦查庭进行侦讯。另外,就是直接以传票传唤对方到地检署出庭。 很多人评论说,台湾司法界上首度由检察官传唤当局领导人出庭作证,所要花费的人力、物力之多令人惊讶;至于无形增加的成本和风险,以及陈水扁因出庭把各种事务的处理、出席大量特定活动另作安排的耗损,则难以估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