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奔驰奥迪并勒死车内乘员 凶徒劫车杀人为报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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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07:45 新华网 | |
4名犯罪嫌疑人受审,左起依次为王清松、程龙、王青海、李小平。信报记者 刘志坚/摄手拿望远镜的被害人家属 “我知道,我是咎由自取,必死无疑……”昨天上午10时,京城特大劫车杀人案的4名嫌疑人在市二中院第二法庭接受审讯,第一被告人41岁李小平面对公诉人和法官的询问,含含糊糊地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被害人家属怒视凶徒昨天上午10时左右,京城特大劫车杀人案的全部嫌疑人——河北的李小平、黑龙江的王青海、王清松两兄弟以及程龙4人被法警押上法庭。坐在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席上的15位被害人家属,纷纷挺起身子,眼光齐刷刷地盯向他们。一位被害人的母亲更是紧咬嘴唇,死死盯着坐在第一被告人位置的李小平,还有一位被害人家属为了看清嫌疑人模样,甚至拿出了小型望远镜,双手一直举着看。旁听席上的其他被害人家属和一些市民也都纷纷探起身子,目不转睛地盯着被告人。逃亡时撞死一名警察公诉机关指控称,李小平、王青海、程龙预谋抢劫,2001年7月至2003年4月间,3人采用尾随跟踪、持枪威胁等手段,先后在本市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等地居民小区、公寓、酒楼停车场,分别劫持奔驰牌、奥迪牌高级轿车6辆,在事主未予反抗的情况下,他们勒死了车内6名乘员弃尸荒野,后将所抢车辆驾驶至黑龙江省大庆市销赃,抢劫数额价值人民币593万多元。而在3人逃亡时,还在吉林双辽等地撞翻一辆警车,撞死一名警察,并致使多名警察不同程度受伤。公诉机关以李小平涉嫌抢劫、故意杀人、盗窃、私藏枪支、弹药、销售赃物;其他3名案犯分别涉嫌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等罪名提起公诉。李小平对指控供认不讳来自河北的李小平1962年生人,高中文化,曾经做过公安工作。1984年因流氓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2年因盗窃罪、销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刚一走进法庭,李小平迅速巡视一遍旁听席,并立即对坐在前排的亲属摆手打招呼。此时的李小平看起来头发有一些花白,身材不高但体格健壮,因在案发后患上疾病,走起路来一瘸一拐,说话有气无力,断断续续。据李小平供述,出狱后,他开始从北京向东北倒卖汽车靠吃差价为生,并由此结识了本案同案犯黑龙江人王青海、程龙。曾在一次倒卖汽车时被人抢过,为此他从同案犯王青海手中得到一把运动手枪,后来自己又买了一把转轮手枪和上百发子弹。作案前,由王青海找好买主,买主需要什么车,他们就到街上“随意溜达”,看哪辆车好下手就开始尾随抢劫。至于为什么要犯罪,李小平简单地说:“恨!”除了抢些钱花,他还想报复社会,不过他说“这是咎由自取,自己必死无疑”。(记者/郭志霞):(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