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感染非典算工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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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09:09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李艳 通讯员任宣)“由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在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均视同为工伤。昨日,提交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审议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修订草案)》与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相比增加了两种视同工伤的情形。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介绍,《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1998年实施。为更好地贯彻国家自今年元旦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需对原有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修订。 参保范围扩大 国家《条例》参保范围仅指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或雇工,而省《条例》增加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待遇更高 省《条例》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疾退休手续,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计发至本人死亡。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待遇比国家《条例》更高。 工伤护理等级标准提高 省《条例》规定,工伤护理等级分为4级,待遇分别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40%、50%、60%。,比国家《条例》增设了一级,标准提高10%。 图: 工作人员在为广州地铁消毒。非典发生后,人们对于传染病空前地警觉起来。以后,广东人去疫区工作而染上疫病,将能享受工伤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