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地方政府变相减免增值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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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09:09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孙莹 通讯员黄锐)在昨日召开的全省国税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国税局有关人士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强调,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出现越权减免税的情况,这是必须坚决禁止的。 针对目前出现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以财政返还的方式变相减免增值税的情况,省国税局人士一再强调,尽管增值税中25%为地方政府所得,但地方政府仍然无权变相减 另外,记者获悉,2004年我省国税计划收入1221亿元,增长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