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闻办谈南方都市报负责人被检察机关询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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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09:12 南方网 | |
南方网讯 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的官员今天(1月12日)对记者说,据向有关部门了解,《南方都市报》的一位负责人日前曾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询问,系向其了解《南方都市报》一喻姓工作人员涉嫌受贿案的有关情况,后者因涉案在去年底已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监视居住,该案正在立案侦查之中。一些境外媒体关于《南方都市报》负责人被询问的其他原因的猜测是没有依据的。[欢迎广大网友发表评论] 《南方都市报》的口号是“办中国最好的报纸”;办报方针:传播消息,提供资讯,引导消费,服务生活;办报宗旨:及时生动地还原新闻,客观准确地再现事件,具体周到地服务生活;编辑思想:恪守新闻道德,遵循新闻规律,注重新闻价值,讲究新闻方法;市场定位:富裕地区,精英阶层,年轻人群;报纸特色:鲜明的城市特色,强烈的时代特色,浓郁的广东特色;报纸风格:拒绝平庸,追求卓越,善讲真话,敢做大事...[全文] 2003年度南方都市报有几大具有坐标意义的大动作,对孙志刚事件的报道,在整个SARS的报道中,体现了一个媒体应有的良知和勇气;北上与光明日报合作办报,打破了办报的地域限制,推动了中国报业的良性发展...[全文] 《南方都市报》被评为2003年度传媒,用传媒业很有威望的学者喻国明教授的话来说,《南方都市报》的可贵,并不仅仅在于其在孙志刚等一系列事件中的悲天悯人、追求事实真相的卓越表现,而且在于它试图成为主流报纸的自觉和激情,它不断地、自觉地、创造性地在体制的容量之内“探底”,没有一般媒介那种“心智枷锁”,是一个有着专业主义理想和自觉的媒体...[全文] 一个27岁的大学毕业生之死引起了我们的关注。今年3月17日晚10点,在广州工作的孙志刚上街找网吧,没有暂住证也没带身份证的他被带进派出所,后被送到收容所,最后被转到医院。20日晚10点,他死了。这一刻,距这位湖北小伙子来到广州整整20天。他2001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事发前在广州一家服装公司工作...[全文] 孙志刚事件及收容制度的废止引发了公民权利意识觉醒的高潮,但是我们觉得这个高潮,更应该是一个起点,一个公民用理性和耐心推动社会进步的起点。在转型期新旧体制碰撞、利益错综复杂的情势下,我们的改革不能急躁,不能冒进。学者萧瀚说,我们只能用法治的手段推动法治建设,用正义的方式推进正义事业...[全文] 本报接到广州某大医院工作人员报料,称该院收治的一名病人被“确诊”为SARS。广东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则向记者证实,卫生厅已经接到该院报告,确有一位罗姓患者怀疑感染SARS,但并未确诊,昨晚卫生厅已报请卫生部专家组进行确认...[全文] 各地帮助民工追讨欠薪的运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湖北民工胡卫国却因为讨薪而坠楼死亡。不管是死于意外,还是死于自杀,或者是死于谋杀,一个生命就这样消逝,终究令人黯然神伤...[全文] 到了年关,各地政府都在出台措施,积极帮助外地民工追讨被拖欠的工资。比如南京实行了一种新的薪酬制度——月薪制,而且政府规定了最低标准。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专门为职工和基层工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代书、代理职工一方的劳动争议案件。北京还规定,建筑企业要成立农民工工会,如果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伤害,也将有工会出来为他们说话。各地建筑部门与劳动部门也出面,通过行政手段帮助外地民工讨薪...[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