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喷罹难者纪念碑” 应改为“悼念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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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09:35 外滩画报 | |
马赛克(四川) 近日,重庆市将在开县高桥镇举行“12·23”特大井喷事罹难者追悼会,并将举行罹难者纪念碑奠基仪式。 特大井喷事故,在顷刻之间就夺去了243条无辜的生命,这无疑是人间最大的惨剧和 首先,不能将这个具有特殊背景的“事故碑”叫做“纪念碑”而应叫做“悼念碑”。“纪念碑”乃为有功绩的人和事所立的碑,而在开县井喷特大事故中罹难的众生,属于一种特定背景下的无端牺牲品,而非可引以为豪的事情。有什么值得“纪念”可言?倘若名为“悼念碑”,则体现对无辜死亡生命的深切哀悼的同时,让生者永远为此而悲哀之中记取沉痛的教训。 其次,对这样人为的恶性事件,生者们必须有长期反躬自省、记取教训的必要。因而在树立“悼念碑”的同时,更应树立一座醒目的“警示碑”,将这次恶性事故的原因及其责任人都勒石为记,这不仅可让那些不把他人生命看在眼里的罪魁遭到永世的指责和唾骂,更能随时警醒人们的责任意识与安全意识。 声明:《外滩画报》授权新浪网独家报道 相关专题:重庆开县气矿发生天然气井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