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抚恤金每月增3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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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10:22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杜鹃)《工伤保险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又发出通知规定,工伤职工抚恤金每月上调30元。 通知规定,2002年12月31日之前,本市已开始领取伤残抚恤金的1至4级工伤职工,今后每人每月可增加伤残抚恤金30元;增加30元之前伤残抚恤金低于700元的调至700元后再增加30元。除了对伤残抚恤金进行调整外,工伤职工的护理费也得到了调整。在2003年12月31 市劳动保障局相关业务处室领导将于本周五19:30—21:30在北京劳动保障网上(http://www.bjld.gov.cn)在线解答市民提出的相关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