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锋·假文凭真状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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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10:35 沈阳今报 | |
武汉市江夏区民政局低保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在要求考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共有120多人报名参考的招考中,笔试和面试的第一名均被一名后来被查实为持假大专文凭报考的女青年梅景所夺得。并且梅景持假大专文凭报考的某校的本科,所学各科均合格,可以毕业,只是按有关规定,这样取得的本科文凭不予认可。1月10日《楚天都市报》 正方魈鸣 文凭只是字纸 无疑,江夏区的这位女青年梅景,同现行的招考录用制度和现行的教育制度开了个天大的玩笑!用事实打破了人们长期对文凭的一种盲目迷信! 在文凭滥乱的今天,人们不禁要对那119张乃至全国更多的各类文凭其“含金量”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119个真实地接受过大专以上文化教育的大学生们,笔试和面试居然都考不过一个持假文凭者,那些大学生们在大学里究竟学到了一些什么?就这种水平他们又是如何得到大学文凭的?我想那些给他们发文凭的高等院校,真应该自己为自己感到羞愧!那些持有如此“水”文凭者真应该自己为自己汗颜! 若说参加江夏区民政低保服务中心公开招考的119名大学生们,他们的学识都达到了相应的学历水平,只是持假大专文凭报考的女青年梅景的真才实学太强了的话,恰好证明了未取得大专文凭的,并不等于就没有真才实学,并不等于他们的能力就一定比有大专文凭的差。 既然如此,那么那些用人单位在招考录用工作人员时,还有非得要求一定要达到大专以上学历的必要吗?是不是也应该给那些拥有大专以上水平的实际能力、缺少相应大专文凭的“相当学力”者留出一条道来呢?试想,如果当初用人单位不人为地设定一个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的门槛,拥有真才实学的梅景会用这种方式欺骗用人单位吗?使用虚假文凭报考,梅景有责任,但责任不全在梅景! 反方柳长盛 不合程序不要 我的观点是不能录取,即使她考了第一名。因为录取她会破坏我们正在苦苦追寻的那些曾经丧失的程序正义。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招考方理所当然想招到真才实学者。我们姑且将“让能者上”当做是实质正义。要实现实质正义,必须用一套公开和严格的招考规则来保证,遵循规则可以被看做是程序正义。在这次招考中,招考方早已公布,应考者必须有大专以上学历。这是招考的一条重要规则(暂且不论这规则是否合理),那么所有的考生都必须在这个规则下行事,招考方也要在这个规则下选拔人才。 梅景的确有真才实学,如果录取她,我们当然可以说这实现了“让能者上”的实质正义,但这是以破坏规则为代价的,是只要实质正义,不要程序正义。这种逻辑与某些警察为了破案而进行刑讯逼供又有什么分别呢?破坏了程序正义,实质正义也会遭到伤害,没有了程序正义,实质正义也荡然无存。 在“录与不录”的问题上,我们所要做的只能是遵守既定的招考规则,才有可能保证最后的正义与公平。如果我们今天借口规则不合理而“特事特办”或者“法外开恩”,明天,我们还会找出更多的理由来破坏规则。 也许梅景持假文凭是出于无奈,她也有很多委屈,理应得到社会的同情,但这也改变不了我们对程序正义价值的坚守。因为这个价值是整个社会正义与公平的基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