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2004年起执行的法律法规系列报道之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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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11:41 时代商报 | |
新法让身份证更实用更安全 不满16岁也可申领 非法扣押将给予警告并罚款 给特殊群体减免工本费 200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将于今 年1月1日起实施,这部共5章22条的法律,在许多方面与旧条例有 对于这部居民身份证法,沈城市民极为关注,近日,不少读者打来电话向本报询问相关问题,就此,记者咨询了辽宁 鼎泰律师事务所的杨功涵律师和公安局户政科有关人士,为读者解读身份证法的一些要点。 证件发放范围扩大了 生活事例:小赵今年15岁,在沈城某中学念初中,爱好旅游的他每逢寒暑假,常常要外出旅游,但由于根据以前的 身份证条例规定,公民不满16周岁,不能办身份证,因此没有身份证的他住旅店时麻烦不断。今年将实施的居民身份证法规 定16周岁以下的公民也可申领身份证了,小赵对此感到很高兴,认为这样旅游时就会减少麻烦了。 法律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 16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对未满16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记者附言:就此法律规定,记者向公安局户政科工作人员作了咨询,据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参与社会活 动时,也需要相应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法的“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可申领居民身份证”这一规定有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 权益,方便其参与社会活动。但这一规定目前在沈城还未实施,他们还是按照老条例办理。看来,小赵想办身份证还要等上一 段时间了。 处罚扣押明确了 生活事例:在和平区一家饭店打工的河南姑娘李燕是于去年7月份来沈的,8月初她找到一份在饭店做厨师的工作, 工作第二天,老板将她的身份证扣押下来,说是作为保证抵押,避免员工擅自不干了。身份证被抵押后,李燕的生活遇到很多 不必要的麻烦。李燕常愤恨地想,老板有什么权利扣押身份证呢? 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 外。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附言:旧的居民身份证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除公安机关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可以扣留居民身份证外,其他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公民的身份证或作为抵押。但条例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没有明确的处罚办法,只能参照治安处罚条例规 定。据介绍,现实生活中非法扣押他人身份证的现象不是个别的,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应严格限制。这部法规的出台,无 疑大快人心。 一些费用减免了 生活事例:在沈城某工厂上班的小周的家庭条件不是很好,他和爱人每月总共的收入才有四百多元,还有一个两岁的 女儿。到了该换领身份证的时候,小周想知道像他家的这种经济条件,身份证的工本费是否可以免收。 法律规定:对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农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 证时,免收工本费。对其他生活却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减收工本费。免收和减收工本 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记者附言:如果小周属于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或是生活上却有困难,那么他就可以被免收或减收身份证的工本 费了。而旧的居民身份证条例对于困难群体,没有规定相应的优待条款。本报记者潘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