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能否争回“天堂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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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11:5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六安讯湖北罗田的“天堂寨”商标注册申请即将进入公告期,安徽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已着手准备提出异议,并将提出新的商标注册申请。但这些工作能不能保住安徽这块旅游品牌,有关人士对此不无担忧。 按照我国《商标法》规定,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并以使用在先原则为补充。这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谁最先提出某个商标的注册申请,谁就拥有该商标注册 相对于商标事务所的看法,法律界人士的观点更令人失望。安徽华龙律师事务所田中喜律师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安徽的异议难以成立。使用在先的原则不能成立,因为湖北方面也一直在使用。同时,国家林业部命名的“安徽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的这个冠名权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也就难以在法律上抗辩湖北的注册申请。 田律师建议安徽天堂寨国家森林管理处应立即采取措施,将自已使用在先的范围以证据的形式固定下来,以备在将来可能发生商标侵权诉讼中有理可依,这是保护现有权益的最有效做法。 (特约记者 郑刚)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