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预订年夜饭 饭店有无权利谢绝自带酒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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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13:35 新闻晚报 | |
饭店“谢绝客人自带酒水”的规矩实行已久,但是一直存在争议。随着春节将近,沪上在饭店预订年夜饭的市民再次遭遇这一问题,家里放着好几瓶好酒,本来想和亲朋好友分享一下,这下又没戏了,还得多掏几倍的价钱重新买。 饭店究竟有没有权利谢绝客人自带酒水? -市民秦赫:酒水钱贵得离谱 上个月我订了浦东的一家饭店举行婚宴,为“自带酒水”的事跟饭店谈判了三次,最后终于获准在婚宴上消费自带的酒水,但饭店要每桌收取一定的开瓶费。我发现越是去像样的饭店吃饭,越是会碰到“谢绝客人自带酒水”的牌子,服务小姐彬彬有礼地跟你讲“规矩”,好像自己带酒水,就是不懂江湖规矩的“土包子”,而饭店里的酒水贵得离谱,占饭费的一大块。 -委员洪林珍:这是公民的权利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进入餐馆酒店消费,饭菜和酒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消费项目,当其选定其中的一项进行消费时,完全有权利不选另一项,消费者选择自带酒水是公民的一项权利。 -代表石光华:关键在于开瓶费 对饭店来说,酒菜是一个整体,假如酒水可自带,那么是否意味着自带几个小菜也没有问题,那么饭店又何以为生?“自带酒水可以,但饭店可以适当加收开瓶费。因为饭店要为此提供杯子,而杯子的使用本身还有一个折旧现象在内。”石光华认为,客人能否自带酒水,不宜规定得过死,应当还是遵循市场需求。可以尊重行业的行规,但饭店不能为了限制客人带酒,将开瓶费定得过高。 本报记者王凤梅程贤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