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制定三项税收政策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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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17:2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月13日电(记者徐松刘东凯)中国已制定了优惠税收政策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而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也会享受到不同程度的税收政策的优惠,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郝昭成1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记者招待会上表示的。 郝昭成说,中国将积极推进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税收政策。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三年内将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 郝昭成说,中国还采取一系列的税收政策鼓励和扶持企业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如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在三年内免予征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和企业所得税政策,但先决条件是其吸纳的下岗失业人员必须占职工总数的30%或以上;如果现有吸纳的下岗失业人员比例达不到30%,规定每吸纳1%给予免税2%的优惠。这个政策同样适用于新办的零售企业。 对于吸纳了下岗失业人员的现有服务型企业和商业(只从事零售业务)企业而言,只要其吸纳的下岗失业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或者以上,它将获得减征30%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此外,现有企业还将享受每吸纳一个下岗失业人员,企业每年将抵缴企业所得税两千元的优惠。据郝昭成介绍,国有大型企业将实行主辅分流,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改组、改造,对富余人员实行分流安置,就给予其减免三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郝昭成强调,除上述这些促进下岗人员再就业的优惠政策以外,中国还将继续执行一些已有的税收政策规定,但新老政策只能择一执行,不能累加执行。 最新统计显示,中国下岗职工总数持续减少。截至2003年9月末,中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共有310万人,比2002年底减少100万人。下岗职工中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人数为214万人,其中213万签订了协议,进中心签协议人员全部按时足额领到了基本生活费,再就业服务中心还为他们代缴了社会保险费。 据郝昭成透露,中国再就业人员中目前有51万安排在公益岗位上,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剩下的人中有接近200万人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政策,占总数的65%。累计减免税额大约为35亿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