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租车费用可税前扣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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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1:52 京华时报 | |
作者: 赵鹏来源: 本报讯(记者赵鹏)昨天,市地税局出台“京地税企〔2003〕646号”文件,规定今后本市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的租金,可以税前扣除这部分费用后再纳税。 根据该规定,纳税人在租赁期内所付出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也允许进行 此外,对实行住宅取暖补贴办法改革试点区县的纳税人,其参照有关区县政府制定的行政机关住宅取暖补贴标准发放的住宅取暖补贴,也允许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