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铁律“管”领导干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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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2:33 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4年1月11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吴官正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政治保证》的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会议。 全会提出,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八项铁律 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遵循以下要求: (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查案重点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 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 着重查办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 严肃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治理侵民 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等问题; 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 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 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问题; 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 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准在规定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和收费; 继续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问题; 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公路“三乱”的力度; 切实解决基层干部中存在的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和刁难群众等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