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钱 法庭上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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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2:34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昨日,本报记者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泉州分公司获悉:临近年关,中国银行泉州分行、农业银行泉州分行、建设银行泉州分行正抓紧时间着手对汽车消费贷款累计三期没有按期还款的贷款人进行起诉。 据介绍,累计三期没有按期还款的约有400户以上,到昨日为止,银行已经起诉了90多户。另外,因为保险公司已为汽车消费贷款做了保证保险,此次讨贷款欠款,保险公司和银 中国银行泉州分行零售业务处黄处长告诉记者,按照银行与客户的约定,累计三期没有按期还款的,银行就可以对其起诉了,达到四期以上的客户基本上是信誉出现问题的,可采用强硬措施处理。据介绍,按照“车贷”合同约定,律师费、诉讼费也由车主来承担,这些费用将至少占到贷款的14%以上。 记者还走访了鲤城区人民法院研究室辜主任,他说,从2003年12月21日到昨日为止,他们已受理了48件银行起诉汽车消费贷款累计三期没有按期还款案件。年关将近,银行要把这些汽车消费贷款累计三期没有按期还款的账清掉,所以会出现这么密集的案件。此类案件的处理有三种,一是如果对方没有能力还款,法院就会采取诉讼保全,将其汽车扣押;二是被诉讼人与银行和解,合同照常履行,经双方协商,每月先少还一点钱或马上还款;三是判决,法院采取惩治措施,将其汽车拍卖,如果拍卖金额还不足清偿银行的债务,还要以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辜主任还谈到,2003年有17件该类案件是通过诉讼保全得以解决的。(海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