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写四个字 被罚五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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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2:41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厦门同安区一家水泥厂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在外包装上打的厂名“厦门××水泥厂”,只是比完整的企业名称“厦门市同安区××水泥厂”少了四个字,就要被工商部门罚款5000元。 原来,根据群众举报,厦门市工商局同安分局的执法人员,近日对西柯镇的厦门市同安区一水泥厂进行检查。结果发现,该厂家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的企业名称是“厦门××水泥 工商人员提醒各厂家,企业名称必须经过工商部门的核准登记并严格使用,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不仅是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也是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为各个厂家创造一个良好有序的竞争环境。同时希望各厂家能积极提高法律法规意识,按照法律法规办事,防止这种一字千金的事情再次发生。(郑友贤纪荣造吕志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