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助下岗者再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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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2:49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郝昭成13日在此间说,为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促进企业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国家制定了三类税收优惠政策,已有近200万再就业人员享受到了这些优惠。 在国务院新闻办13日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郝昭成说,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分为三类。一是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政策。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在三 二是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在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和企业所得税,但前提是该企业吸纳的下岗失业人员必须占职工总数的30%或以上。如果吸纳的下岗失业人员比例达不到30%,规定每吸纳1%,给予免税2%的优惠。 三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主辅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改组、改造,对富余人员实行分流安置,就给予其减免三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