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两办发出通知强调在土地征用中严禁侵犯农民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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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5:10 青岛新闻网 | |
本报讯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在土地征用中严禁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坚决制止在土地征用中侵犯农民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对维护国家 《通知》要求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对确需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按照法定标准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严禁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对征地补偿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安置措施不能真正落实的,不得报批用地;对征地已依法批准,而没有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生产和生活的,将停止受理该地区的建设用地申报。各区市要抓紧时间全面查清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情况,立即纠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问题;对拖欠和少付征地补偿费的,限期补偿到位。 《通知》指出,要按照法定程序,从严把好土地征用关。要严格征地管理,严格控制征地规模,严格依法按规划计划、程序征地,严格监督征地审核和征地补偿安置。改革完善现行征地制度,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着力解决征地范围过宽、规模过大、补偿安置不到位、产权不清以及同农民协商不够等问题。增加征地批前协商环节,建立补偿标准听证制度。建立征地批后检查制度,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检查落实征地公告制度,充分尊重农民意 愿,今后凡没有征求被征地农民集体组织和农户意见的征地,一律不予批准。 《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土地征用清理工作,确保征地依法进行。各区市要结合正在不断深化的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对本地的土地征用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清理,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协议,依法予以处置。违法占地的待建和在建项目,一律停下来。 《通知》强调,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土地征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群众信访反映和检查发现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滥用耕地和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整顿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中发现的重大土地违法违纪案件,国土、监察、审计等部门要从严从快查处,坚决刹住乱占滥用耕地的歪风。(本报记者)(来源:青岛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