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杀人骗保 一审姐姐死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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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5:5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案庭审过程中,高华否认自己杀死保姆的犯罪事实,称自己事发时被人“打昏了”。其辩护律师也表示,本案中“保姆”被杀的现场不清楚,缺乏高华作案的直接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中虽没有高华杀害被害人的直接证据,但公诉机关在庭审中所举证的现场勘查笔录、物证、书证、鉴定书、证人证言等间接证据能够形成锁链,足以证实高华杀人的事实。由于该案中高华犯罪情节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高凤的犯罪情节也较为严重,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昨日宣判时,当审判长宣读到“判处被告人高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时,高华突然抓住面前的桌子大吼:“法官大人,冤枉!”她称自己没有杀人,她要当着众记者“说清楚”事实真相。法庭上,高氏姐妹均表示将上诉。王鑫成兴李记者马天帅摄影报道 检方指控 骗取巨额保险杀死“替身”保姆 高华、高凤二人分别出生于1965年和1969年,四川省崇州市人。2002年下半年,高华为骗取巨额保险赔款,先后在多家保险公司为其投保了8份保险单涉及金额达150余万元。之后,高华聘用一外貌与其相似的一外地来蓉打工人员为保姆,并将其带到美容店做了与自己差不多的发型,还把自己从内到外的衣服都送给该女子穿上。去年3月15日晚11时许,高华经过精心策划,驾驶一借来的奥拓车将该保姆骗至成都市双流县九江镇农村一村道上,乘其不备,用事先准备的牵引锤猛击该女子面部,致该女子失血性休克死亡。随后,高华将自己的身份证、通讯录等物放入死者裤包内,并用剪刀将受害人嘴上的痣剪掉,伪造成高华遇害身亡的假象。 案发后,高华妹妹高凤在明知高华未死的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并提供资金帮助高华藏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