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燃电视索赔未果反“笼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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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6:0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得知同村村民家的电视机自燃致人死亡而获厂家巨额赔偿后,她突发“灵感”欲“故伎重演”——— 本报讯(记者李罡)偶然得知同村陈某家因电视机自燃致人死亡而获得了厂家30万元赔偿后,家住奉节竹园镇的杨家凤突然“灵机一动”———她点燃电视机,致使公公窒息而亡。随后,杨向当地消委会投诉,要求厂家赔偿18万元,哪知消委会发觉其中有诈……昨日记者获悉 2003年11月27日,奉节竹园镇消委分会接到家住该镇白云路居民杨家凤的投诉,称她刚买了三天的某品牌电视机突然自燃,而燃烧产生的浓烟将在家中睡觉的公公窒息而死。为此,杨要求厂家必须赔偿家庭人身和财产损失18万元。 接到投诉后,消委分会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在杨家,工作人员发现在放电视机的桌面和地上有水渍,电视机表面还有蜡滴痕迹,而杨家凤却认定电视机燃烧后是自然熄灭的。根据电视机的燃烧程度来看,所产生的烟雾浓度也不足以致命。为保证检查结果真实可靠,消委分会提请奉节县消防大队和公安局对电视机和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而这两个部门出具的结果和杨的投诉截然相反。此后,奉节县消委会将此案转给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公安部门随即对杨家凤进行了审问。据杨交代,当她去年得知该镇一户居民因电视机自燃致人死亡而获赔30万元后,就打起了索赔的主意。今年,杨特地购进一台相同品牌的电视机,并在其公公的饮食中放入安眠药,待公公睡熟后再将电视机点燃,后用水扑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