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逃逸出命案遭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6:16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田岳记者黄旭阳)将人挂倒后逃逸,没料到行人却因此被过往的出租车碾死,逃逸司机陈克(化名)的行为同样构成交通肇事罪。昨(13)日,金牛区法院判处陈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去年10月20日晚10时许,陈克驾车在成都二环路九寨沟宾馆路段将横穿道路的刘女士挂倒在地,他以为并无大碍赓即驾车离去,未料刘却被后面的一辆出租车碾上,被出租车挂 经交警多方取证,陈克不久就被揪了出来,并被认定对事故负全责。陈对此有些不理解:“人不是我碾死的,怎会让我承担全部责任呢?”办案法官说:“如果陈出事后未逃离现场,结果绝不会如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