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持枪歹徒“无人反抗”不必痛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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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6:1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杨初 1月10日凌晨3时,辽宁省铁岭县阿吉镇发生一起洗劫长途客车案。1月13日《南方都市报》援引《辽沈晚报》的报道说,令人吃惊的是,长途客车内乘坐48人,却无一人有反抗行为,让5个蒙面歹徒轻松掠走近9万元现金。该报道的副题也写道:事发辽宁省铁岭,案发时竟无人反抗。 一个“竟”字,一副“吃惊”的表情,对于“无人反抗”的痛心态度已不言而喻。但我却以为,我们无权斥责这种“无人反抗”,而应予以充分理解。 我不明白,那些痛心于“无人反抗”的人,为何就没有想着那是一群手无寸铁的人面对着一群手持利器的悍匪?如报道所说,歹徒手中拿有利刃,而且,“其中一个歹徒手中有枪”。虽然“不知道那枪的真假”,但我想还是把它当真的为好,因为歹徒万一开枪,真假倒是知道了,这个“知情”的代价却太大。在这种情况下,让那些乘客奋起反抗,除了让他们冒生命危险之外,我不知道还能出于一种什么目的。 群起反抗,固然可能会吓跑歹徒,但也可能招致歹徒滥杀无辜。所以我也不明白,为何我们眼中只有英勇正气,却没有生命?正气并不总是需要以生命为代价才能换来,而没有了生命,正气又有什么意义?同时,谁有权力要求乘客拿自己的生命作赌注?在报道中,一位女士吓得连说话都颤抖,她说:“我把钱都给你们,别砍我,我家里还有孩子。”谁的背后没有家庭,没有一些与之息息相关的人?即使不为那些乘客,也该为他们背后的亲人而谅解他们“放弃反抗”。 更何况,“放弃反抗”并不代表正义的淹没。我们有警察机构,通过他们的工作,完全可以使正义得到伸张。而且,这种渠道的成本也是最低的,指望通过“反抗”达到的正义结果,代价则可能是巨大的。在这种情况下,乘客的义务不是奋起反抗,而是尽可能地记住歹徒的特征,在稍后向警方提供有效的线索,这是获得正义的最佳渠道。我注意到,在歹徒上车之前,已有两名乘客通过手机偷偷报警,但均告失败。这也显示出,面对强匪,乘客选择了一种理性的做法。当然,我也很高兴,在歹徒上车后,乘客没有再试图报警,因为这样一旦被歹徒发觉,就极有可能遭到疯狂的报复。 生命永远是第一位。我们的社会并没有无力到非要让普通公民承担全部社会正义责任的地步,所以应当允许他们面对危险时“无人反抗”,而把反抗交给相应的责任部门来做。在一些国家,每个旅馆每间房门后面,都有块当地警察局挂上的牌子,上面写道:“亲爱的房客,如果发生火警,你必须迅速离开,不要救火,不要救你的财物,因为你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想,我们也可以将类似的话置于长途客车的门上。作为大众媒体,更有必要不再去宣扬那种让公民“赤膊上阵”的做法。 | |